1 | 查验概率公示是否合规时需要的材料: |
一、哪些活动涉及概率公示?
所有具有内嵌概率设计的具有销售/获利目的的活动,都需要完成概率公示步骤。在游戏场景下,最常见的和概率有关的销售行为便是抽卡。但是,除此之外,“开宝箱”“充值送随机道具”等类型的活动也涉及概率公示问题。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22修订) 》第四十条
经营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经营者实际的市场投放应当与前款公示内容相一致,不得篡改抽取概率,改变抽取结果。
二、概率公示的要求
(一)概率公示的内容至少包括如下几点
- 玩法;
- 用户参与资格;
- 产出价值及中奖/抽取/合成概率;
- 发放时间、注意事项;
- 其他相关信息。
案号 | 法院观点/得到法院认可的概率公示做法 |
---|---|
(2020)粤0192民初4007号 | 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通知要求,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在该游戏的官方网站或者随机抽取页面公示可能抽取或者合成的所有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名称、性能、内容、数量及抽取或者合成概率。 |
(2022)京0491民初19815号 | 《途游游戏用户服务协议》第1.4条约定了游戏内的公告、提示及通知等内容构成游戏规则及双方约定的组成部分。案涉游戏专门设置了“随机抽取类玩法概率公示”界面,其中具体公示了“超值大转盘”“捕获概率”等游戏内容的概率,并且特别标注“温馨提示:文中所用概率均是在大样本(大量用户)下的统计数值,与单个用户的少量测试数据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用户可以随时、反复查看。 |
(二)概率公示的相关公告需清晰、显著、真实,且可以反复查看
概率的确定性问题
如业务方面提供的概率具有确定性,则确保真实无误即可;
如业务方面提供的概率是大数据推算结果,建议参考头部游戏公司做法附上说明:“温馨提示:文中所用概率均是在大样本(大量用户)下的统计数值,与单个用户的少量测试数据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嵌套概率问题
如果存在概率嵌套,或存在前后多个步骤均具有随机性,需要进行叠加计算,得出最终概率。
保底概率问题
按照历史经验,版署审核时要求进行保底公示(如“80抽必出三星英雄”),日常运营过程中暂无规定强制要求公示保底情况。从头部游戏公司公告情况来看,保底公示非必须。
(三)务必保证及时更新
无论是概率浮动、机制迭代,还是玩法变化…即使是普通的名称变化(例如,原本宝箱中的道具之一叫做“A”,版本更新后更名为“B”),也需要重新进行概率公示,否则可能会被监管部门处罚。
文号 | 相关事实 |
---|---|
(深南)文罚字〔2019〕第02210304号 | 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
三、涉赌风险排查及合规要点
2010年左右,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失效),通过随机方式分配游戏道具曾经是违法的,但由于几乎所有游戏都存在随机分配机制,监管机关并未主动就上述问题展开执法。2016年,《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已失效)将监管力度下调,允许游戏企业有条件地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提供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前提是不得设置直接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参与方式。
游戏厂商以涉赌的概率性玩法为营利机制的,严重者可涉及《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罪”。
案号 | 相关事实 |
---|---|
(2015)袁刑初字第308号 | 相应网络游戏被视为赌博网站,被告构成开设赌场罪。
|
(2018)鲁1424刑初150号 | 相应网络游戏被视为赌博网站,被告构成开设赌场罪,玩家的全部充值金额属于赌资。
|
根据现行有效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监管和执法要点指引》《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等规定、材料,涉赌方面的合规要点包括:
四、涉诈风险排查及合规要点
同上文第二点“概率公示的要求”,特别是第(2)和第(3)项。
结合实践情况,涉诈的风险(如有)集中在民事领域——游戏运营方公示的概率若和实际情况不一致,玩家可能会基于诉称构成欺诈。此时,玩家的请求权基础有二:1)《民法典》第148条、第149条规定的被欺诈方撤销权;以及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的消费者受到欺诈时的“退一赔三”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之规定。”
提起诉讼后,玩家仍需证明:1)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即具有欺诈的故意;2)行为人基于欺诈的故意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真实情况;以及3)相对人因此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特别地,在部分裁判文书中,法院认为要构成欺诈,欺诈方应当具有获利的目的。因此,游戏运营方仍有抗辩的空间。但是,公示的概率有问题这一点无疑是对厂商方极为不利的。
案号 | 裁判观点 |
---|---|
(2022)京0491民初19815号 | 不构成欺诈。
|
(2020)粤0192民初6231号 | 原告主张被告存在“概率欺诈”,法院不予认可。
|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厂商公示的概率过高,已经明显具有通过“高爆率”欺骗玩家消费的故意,有可能会涉及构成诈骗罪。另外,如果利用前述明显偏高的概率进行了虚假宣传,还可能触犯虚假广告罪。
五、头部产品概率公示公告要点
链接 | 要点 |
---|---|
| |
| |
![]() |
|
|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简单罗列
消费者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随机宝箱中的内容等应公示,消费者有权要求游戏厂商公开、透明地提供真实产品信息,不被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所侵犯
对应法律、法规 | 摘录 |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 |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第十一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及交易条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 |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
对应法律、法规 | 摘录 |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 |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 |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第三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十九条 经营者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公示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向消费者作出许诺的,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应当与许诺相一致。消费者受上述许诺引导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将该许诺作为约定的内容。 | |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或者文字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介绍和说明,并就消费者的询问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 |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识醒目,并明确所标示的价格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 |
第三十六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掺杂掺假商品、虚假标价、虚构服务内容等方式欺诈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二)重点关注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经营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
经营者实际的市场投放应当与前款公示内容相一致,不得篡改抽取概率,改变抽取结果。
开展随机销售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鼓励随机销售经营者通过建立保底机制等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已有的处罚案例来看,因未公示概率受到处罚的不在少数。
案例 | 案号 | 处罚时间 |
---|---|---|
沪市监松处〔2023〕272023005235号 | 2023-12-26 | |
沪市监松处〔2023〕272023005215号 | 2023-12-26 | |
沪市监长处〔2023〕052023001360号 | 2023-12-08 | |
关于阿鲤鱼(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黄浦第一分公司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未以显著方式公示相关商品的抽取概率案 | 沪市监黄处〔2023〕012023000898号 | 2023-11-29 |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3708号 | 2023-11-17 | |
沪市监静处〔2023〕062023001216号 | 2023-11-03 | |
沪市监长处〔2023〕052023001230号 | 2023-10-30 | |
沪市监静处〔2023〕062023001319号 | 2023-10-20 | |
关于上海谷之乐动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黄浦分公司涉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未以显著方式公示相关商品的抽取概率 | 沪市监黄处〔2023〕012023001159号 | 2023-10-20 |
沪市监崇处〔2023〕302023005189号 | 2023-10-14 | |
沪市监长处〔2023〕052023001306号 | 2023-09-13 | |
沪市监金处〔2023〕282023008004号 | 2023-08-30 | |
沪市监崇处〔2023〕302023004820号 | 2023-08-09 | |
沪市监闵处〔2023〕122023006544号 | 2023-08-02 | |
沪市监崇处〔2023〕302023004857号 | 2023-08-02 | |
沪市监黄处〔2023〕012023000668号 | 2023-07-11 | |
上海娇鲲商贸有限公司崇明大道店涉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而未按规定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等关键信息案 | 沪市监崇处〔2023〕302023004855号 | 2023-07-07 |
沪市监黄处〔2023〕012023000624号 | 2023-07-03 | |
沪市监静处〔2023〕062023000525号 | 2023-06-30 | |
关于上海逸刻新零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延安东路三分店涉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未以显著方式公示相关商品的抽取概率案 | 沪市监黄处〔2023〕012023000229号 | 2023-06-28 |
沪市监黄处〔2023〕012023000225号 | 2023-06-28 | |
沪市监静处〔2023〕062023000433号 | 2023-06-19 | |
沪市监静处〔2023〕062023000669号 | 2023-06-08 | |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1006号 | 2023-05-29 | |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0885号 | 2023-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