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工作签证与劳务外包法律分析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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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 与当地代理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不仅可以从源头上消灭骗签风险,且不会引发外包领域的违法问题。
    员工所持有的工作签证、许可证上载明的雇主应当是与其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主。《移民法》和《外包法》均不禁止外国人在巴西境内以外包员工的身份工作,前提是外包形式合法,且雇佣关系成立。不过,外包形式的合法本就要求雇佣关系的确定性,因此不存在冲突。
  2. 巴西针对签证违规的法律责任规定相对宽缓,且属于封闭条款,《移民法》全文未提及骗签问题。
  3. 需要特别关注:当地代理的股本等方面是否符合《外包法》规定的可提供外包服务的公司的条件。

目录


一、工作签证有“雇主捆绑性”

巴西的工作签证申请流程是在雇佣合同签订后,由雇主方面发起的。如果个人在巴西期间更换工作,需要申请新的工作签证并刷新工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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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巴西工作的外国人可以做外包吗?

巴西现行的和签证有关的法律为2017年颁布的《移民法》。该法取代了原先的第818/49号法令(规范国籍取得、丧失和恢复及政治权利的丧失)和第8.615/80号法令(外籍人士法),后者将非本国人视为对巴西人的威胁,将外国人入境视为一项国家安全问题。

移民是指任何在巴西工作或居住并暂时或永久定居的其他国家的国民或无国籍人士。

现行《移民法》规定更加开放灵活,充分保证了移民的工作证件登记和社会保障等内容,它保证遵守国内法律规定的劳动义务,执行工人保护标准,不因国籍或移民身份进行歧视。

从法律规定而言,以下结论成立:

  • 《移民法》和《外包法》均不禁止外国人在巴西境内以外包员工的身份工作,前提是外包形式合法,且雇佣关系成立。
  • 实际雇主与登记雇主的不一致不属于明列的强制遣返情形,但若被当局调查可能被要求重新注册、签订劳动合同等。存在不合法外包的,公司将面临相应劳动处罚。

巴西法律所规定的外包的实质,是员工与A公司签订了明确、合法的劳动合同,A公司与B公司签订民事合同,约定由B公司购买A公司的【服务】,员工作为A公司的职员协助完成服务的提供。全过程中,员工与A公司成立稳固的劳动关系,不在服务范围之外听令于B公司。因此,该员工的工作签证应当由A公司发起申请,工作许可证上注明的雇主也必须是A公司。另外,劳务外包法允许在B公司所在地或其他地点提供服务,前提是有关各方之间达成一致。

三、关于工资的发放以及福利问题

根据巴西法律,雇佣关系确定的情况下,应当由雇主完成工资的发放。前述情境下,理论上应当由A公司完成。不过,B公司也可以决定额外支付与A公司同等金额的薪水。

员工虽然和B公司没有雇佣关系,但在B公司工作期间,其享有与“经常光顾该地点的其他人”类似的权利,即他们可以平等地使用公司设施、自助餐厅、卫生间、工作设备等。

对于A公司,巴西法律也设置了一定的条件,需关注当地代理是否能满足。根据第 6.019/74 号法律第 4B 条,A公司必须持有:1)在国家法律实体登记处(CNPJ)注册的证明;2)在贸易委员会注册;以及3)股本与员工人数相符。

其中,第三条细化如下:

  • 雇员不超过 10 人的公司:最低资本额为1 万雷亚尔;
  • 员工人数超过 10 人但不超过 20 人的公司:最低资本额为2.5 万;
  • 拥有二十名以上至五十名员工的公司:最低资本额为4.5万雷亚尔;
  • 拥有五十名以上、一百名以下员工的公司:最低资本为10万雷亚尔;
  • 雇员超过 100 人的公司:最低资本额为25万雷亚尔。

如果当地代理不满足上述条件,建议通过当地专业的人力资源机构挂靠。

四、法律责任

(一)非法外包

2017年之前,非法外包的责任由判例法确认。最高劳动法院的第331号摘要中规定了特定情况下,B公司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

《外包法》出台后,第13,429号法律在其第5-A条中进行了规定:

第5条 承包公司对服务提供期间的劳动义务承担补充责任,同时社会保障的缴纳应遵循1991年7月24日第8,212号法的第31条的规定。

按照这一规定,A公司未能支付工资或提供劳工权益保护时,B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不过,上述过程一般由员工主动启动,如果员工不发起,当局一般不会进行主动调查。

目前,第21地区劳动法院已有相关的案例:

第21地区劳动法院 - RTOrd: 00005348120175210019,判决日期:2018年5月17日,公布日期:2018年5月17日
“关于其他被告的责任——诉讼中明确存在被告之间的外包关系,因为在答辩及相关文件中明确承认。因此,根据第13,429/17号法律,确定了补充责任,基于受益者对特定活动的责任以及对劳动和员工尊严的重视(宪法第1条第III和IV款)。尽管接受公司严格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这并不妨碍其对劳动的责任,因为公司之间的合同条款不能对抗劳动债权。被告有责任证明原告不在主要雇主的服务提供者之列。这表明不能限制服务接受方的责任。为消除任何疑问,最高劳动法院最近在第331号摘要中添加了第VI款,内容如下:‘服务接受方的补充责任包括与提供劳动期间有关的所有债务起因。’不应让工人承担因服务提供方未支付工资而产生的损失,因为合同和监督不属于工人的职责。因此,如果服务提供方未支付工人的债务,则责任将完全转移给服务接受方,后者有监督的义务。基于此,我判定第二和第三被告对本判决内容承担补充责任。”

(二)签证违规

巴西针对签证违规的问题查处不算严格,《移民法》第307条中规定的法律责任如下:

违法行为

制裁

未经授权进入

驱逐,如不离开或不合法化身份则强制执行

逾期滞留

每日罚款和驱逐,如不离开或不合法化身份则强制执行

未在入境九十天内进行身份登记

罚款

移民未在三十天内进行居留授权登记

每日罚款

运送无有效移民文件的人进入国家

每人罚款

运输者未履行对没有合适移民文件入境者的停留或离境义务

罚款

逃避入境或出境的移民检查

罚款

上述法律责任条款是封闭的,不在其中的行为不会受到处罚。签订劳动合同后实际为另一家公司提供服务的法律风险集中在外包领域。

不过,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雇佣合同主体问题或许事小,工作许可证对应的员工税款缴纳事大。故意遗漏在员工工作证上必须记录的内容,旨在对社会保险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的行为,构成刑法第297条第4款规定的犯罪,会被判处二至六年监禁和罚款。这种犯罪行为在故意遗漏应该用于支持强制社会保险的数据时即告成立。

RHC 29.285/SP,Jorge Mussi法官,第五审判组,审判日期:2012年6月12日,公布日期:2012年6月20日
该犯罪行为在遗漏《刑法》第297条第3款所列举的任何数据时即告成立。

附上《刑法》第297条第3款的规定:

III - 在与公司对社会保障义务相关的会计文件或其他文件中,写入虚假或与应记录内容不同的声明。(根据2000年第9,983号法律新增)

附录

一、申请巴西临时工作签证( Vitem V

ORIENTAÇÕES PARA SOLICITAÇÃO DE VISTO
电子领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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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负责人

内容

备注

启动签证申请

当地雇主(empresa patrocinadora)

向巴西司法与公共安全部(Ministério da Justiça e Segurança Pública do Brasil)提交申请以及必要文件,如:

  1. 劳动合同
  2. 工作许可申请表
  3. 在贸易委员会或公共民事登记处注册的公司章程或修正案
  4.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员工可能需要配合提供:
  5. 签证申请表(Formulário de solicitação de visto)
  6. 有效护照
  7. 护照照片
  8. 3个月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海牙认证,如有需要还须提供有效的翻译。
  9. 经海牙认证的完整的出生证明原件

该申请需要由当地雇主发起

同意申请

巴西司法与公共安全部

签证得到批准后,司法和公安部将通过外交部将授权转交给领事馆。

在联邦警察局注册

员工

抵达巴西后90日内,员工必须在联邦警察局登记。

二、工作和社会保障卡 (CTPS)

员工入境并申领外国人身份证后,可以下载该应用程序“Carteira de Trabalho Digital”或访问链接 https://servicos.mte.gov.br/申请工作和社会保障卡 (CTPS)。

雇主需要提供公积金号码(CPF),并在 gov.br 上创建认证帐户。

![image (45)](../images/巴西工作签证/image (45).png)

CTPS(Carteira de Trabalho e Previdência Social)主要包含以下信息:

  • 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
  • 职业和工作经历
  • 雇主的名称和地址
  • 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
  • 社会保障编号等

文件一经签发,劳动就业部(MTE)将为申请人 PIS/PASEP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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