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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信息
以色列公司自愿清算所需要遵守的法律是_THE ISRAELI COMPANIES LAW, 5759-1999_。由于以色列政法体系很不稳定,该法律修订很频繁,相关信息可以在以色列国家立法数据库查阅。该数据库内展示了以色列所有法律、立法程序中或立法程序已停止的法案以及已完成颁布的法律信息。每部法律在数据库中都有一个页面,其中介绍该法自首次颁布以来的立法历史及其所有修正案。
由于1948年之前受到英国的托管统治,以色列的法律具有普通法的“基因”,许多重要原则、规定都源于英国法。甚至,现行的许多法律还是英国托管期间制定的,以色列议会通过立法维持、修订。因此,《以色列公司法》取代了1929年《公司条例》的大部分内容,后者目前主要规制公司的破产问题。不过,近年来开始逐渐转向学习特拉华州法律。
二、自愿清算
通常,受托人由公司董事之一或公司的注册会计师担任。
第一阶段:批准清算+指定受托人 | |||
事项 | 业务侧 | 法律支持 | 备注 |
出具清偿能力声明 | 过半数董事签署清偿能力声明,承诺公司在清算过程开始后的12个月内有能力支付其所有未尽债务 | 提供该声明符合当地法律要求的基础版本 |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相关董事签署内容为建议启动资源清算的董事会决议 | 提供决议文件 |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 输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所必须的书面通知及清偿能力声明副本、决议文件,以及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如需)
| 除非股东大会另有决议,否则任命将自动撤销董事会作为公司管理机构的权力,所有管理权力均转移给提名的受托人。 |
通知ROC和公司的债权人 | N/A | 在清算开始后的21天内:
| ROC会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登记公司进入自愿清算状态,并向公众披露 |
通知税务局(ITA) | 会计师和受托人在股东决议后 30 天内通知ITA清算已开始, | N/A | |
第二阶段:受托人清算 | |||
事项 | 业务侧 | 法律支持 | 备注 |
执行清算 | 进行资产清点、出售、分配等清算必要步骤 | 视情况提供合同判断等方面的法律支持 | |
第三阶段:最终股东大会及收尾步骤 | |||
事项 | 业务侧 | 法律支持 | 备注 |
清算报告 | 完成所有资产的处置、偿还所有剩余债务(如有)之后,准备清算报告,对整体清算过程进行梳理,并确认公司已行使其所有资产,撤销了所有负债,偿还了所有债务,并停止了运营。 | ||
最终股东大会 | 召开最终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内容为:
| 提供股东大会书面通知文件,以及会议记录(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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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ROC | N/A | 最终股东大会后的7天内,将会议记录和最终报告副本发送给ROC(通知必须用希伯来语,并且需要是原件) |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perukim-taagidim@justice.gov.il,ROC将在45个工作日内处理 |
第四阶段:完成清算 | |||
ROC收到通知后,将对清算进行审查。获得批准后,ROC将会发出通知,确认清算已完成。随后,公司将从ROC的数据库中注销,状态变为“自愿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