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制教育令"下,注重隐私的家庭让孩子如何合法且隐秘地实现退校休学?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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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某注重隐私的香港居民的未成年子女(13岁)因抑郁症需永久退出香港教育系统。如何在避免违反香港"强制教育令"的前提下,妥善办理退学或休学,并找到既能满足合规要求、又能保护隐私的替代性学籍挂靠方案?

结论:香港《教育条例》虽然严格,但有很大的腾挪空间。直接退出教育系统虽然在法律上不可行,但通过变更受教育形式可以实现事实上的退学。

一、法律框架

(一)香港《教育条例》下的强制教育义务与罚则

自1971年英国殖民政府通过《教育条例》(第279章)以来,香港一直实行强制性的学校教育(Schooling),而非广义理解的教育(Education),入学是强制的义务。该条例在1997年回归后继续有效。政府为儿童提供十二年免费强制教育,并从法律层面保障儿童的受教育权。根据《教育条例》(第279章)的规定,父母对适龄儿童(6至15岁)的就学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

根据《教育条例》第74条第(1)款规定,若教育局常任秘书长认为某适龄儿童在“没有合理辩解(Without reasonable excuse)”的情况下,未能定期前往小学或中学就读,常任秘书长在进行必要的探究后,有权向该儿童的家长发出“入学令”,强制要求家长促使该儿童定期到入学令中指明的学校就学,公众人物在面临此类要求时并无特权。

法律条款

违法行为界定

刑事与经济处罚标准

次生风险评估

《教育条例》第78条

任何家长如无合理辩解,而不遵从教育局发出的入学令(Attendance Order)

一经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现行标准为10,000港元),并可处监禁3个月

非常危险,法庭传票与定罪记录属于公共信息,一旦立案,香港媒体必然全程追踪报道,不仅名誉受损,且对孩子的精神状态不利。

《教育条例》第87条(3A)

法团校董会成员拒绝接收与入学令有关的儿童,或未经教育局局长许可开除该儿童。

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3个月

香港本地学校管理层因害怕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恐怕不敢私自配合进行违规的操作,必然会将家长的异常行为上报教育局。

香港法院在处理涉及《教育条例》的案件时,倾向于支持教育局的立场,认为上学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因为学校提供了结构化的课程、社交技能和全人发展。法院曾明确驳回家长以其他理由拒绝送健康儿童上学的申诉,并维持了对不遵守出勤令家长的定罪。

(二)第21/2024号通告规定的缺课处理机制

根据香港教育局对全港学校下达的行政指令,即第21/2024号通告《维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所有公营学校、直资学校及提供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均被强制要求严格遵守“及早通报”原则。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学生连续缺课达到7个上课日,学校校长必须在第7个缺课日当天,无延误地向教育局呈报该缺课个案

为了确保这一机制的无缝执行,教育局开发了“学生资料管理系统(STIMS / CloudSAMS)”,同步下发电子表格(eForm A)。一旦学生的连续缺课天数达到阈值,学校必须在系统中提交缺课报告。

针对十五岁以下的缺课/辍学学生,香港的任何正规学校都需要依照指令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阶段

处理

第一阶段:校方初步跟进申报

  • 初步鉴定与支援:一开始,由学校的班主任或学生辅导人员跟进,了解情况并提供初步的辅导和支援。
  • 触发申报红线:一旦学生连续缺课达到7个上课日,学校就必须向上级(教育局)正式申报。

第二阶段:深入调查

小学阶段:学校主导,教育局监察

学校辅导人员是跟进的主力。负责每月的调查(了解缺课原因及困难)以及提供辅导与支援。缺课个案专责小组(缺课组)在幕后负责监察。只有当学校处理不当,或者遇到非常复杂的个案时,他们才会直接介入。

中学个案:教育局主导调查,学校协助支援

缺课组承担主要责任,负责调查缺课原因,并直接介入和监察。学校辅导人员配合缺课组,为学生提供持续的辅导及支援。此处的辅导与介入强调跨专业合作(如社工、心理学家),让家长明白他们有法律责任确保子女上学。如果有需要,会将个案转介给社会福利署等机构协助解决家庭根本问题。

第三阶段:教育局行政警告(若缺课持续)

如果经过了上述的辅导和支援,学生仍然缺课,且家长没有合理的解释(辩解),流程就会升级到强制性的行政手段:

  1. 警告信:教育局向家长发出警告,要求学生返校。
  2. 跟进警告信:若情况仍无改善,发出二次警告。
  3. 入学令:由教育局督学亲自家访派发。这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如果家长不遵从,最高可被罚款10,000港元及监禁3个月。

第四阶段:执法与司法程序(若无视入学令)

如果家长连入学令都无视,学生依然持续缺课,个案将移交执法部门,由警方介入进行调查和检控,家长可能将面临正式的法律审判。

(三)先前案例

香港地区针对缺课、辍学问题已经建立了成熟的处理机制。尽管每年都有大量缺课通报,但绝大多数都会在教育局的早期干预或书面警告阶段化解。真正因违反入学令而走上法庭的家长数量非常少,即使已被检控,也会经过多轮的和谈、开解,并优先适用罚款,现有的案例基本都是性格极度执拗所致。

因此,就法律风险而言,不论后续采取哪种方案,都不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但是从现有案例来看,香港的教育局等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以及法律机关,对于孩子需要上学这件事,都秉持着不予妥协的态度。若引起注意,可能麻烦不断。

香港首案

Parents to face trial for school absence
非常父母違入學令罪成
違入學令首宗檢控非常父母判監三月官指處心積慮剝奪兒子教育必以刑罰
禁10歲兒上學港父母被判刑3月

本案是香港历史上首宗因违反入学令而导致家长被法庭判处入狱的案件。

两名被告分别为49岁的制衣工人潘志辉及51岁的家庭主妇梁淑芳,两人的儿子(案发时约9至10岁)原本就读于位于大埔区的香港教育学院赛马会小学。自2008年起,两名被告开始拒绝让儿子上学,导致该男童辍学一年半。

教育局介入该案后,考虑到家长对原学校的排斥,提出可以协助安排男童转读大埔区或北区的其他小学,但均被拒拒绝。在穷尽各类手段后,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于2008年10月3日正式发出《入学令》,勒令家长必须将孩子送回校园。然而,两名被告在2009年2月20日至5月29日的法定限期内,依然拒绝遵守,教育局决定交由警方拘捕并起诉两人。

在粉岭裁判法院长达数月的审理中,两名被告为了证明其行为具有“合理辩解”,提出了多项理由。

首先,他们指控原就读的小学存在严重的“行政失当”与“选书错误”等九大罪状,以及声称儿子患有鼻敏感,在寒冷天气按照学校的规定穿短裤校服会严重影响其健康,因此坚决拒绝让其返校。当教育局反驳称已提供其他无需穿短裤的替代小学时,家长又以“新学校杂费过于昂贵”为由拒绝,并提出:“既然所谓的大埔区最佳小学质素都这么低,其他学校肯定只坏不好,不如我们自己把孩子留在家里教几年再说。”

案件最初由裁判官黄汝荣主审。在早期的聆讯中,控方为了尽快解决问题,提出只要女被告梁淑芳愿意承认部分案情,并以2,000港元签保守行为(一种非定罪的法庭约束命令),承诺日后保证儿子正常上学,控方即可撤销对其个人的起诉。然而,梁淑芳在法庭上质问裁判官:“什么叫‘承诺’?就算我同意让他去上学,我丈夫也会阻止他的。”裁判官当即撤销了签保守行为的宽大处理,指示控方继续推进全面起诉。

案件后续交由另一位裁判官苏文隆推进。苏文隆指出,入学令是不可妥协的底线。针对家长可以“在家自己教”的辩解,裁判官认为,孩子脱离常规学制近一年,期间完全依赖仅有中五(相当于高中毕业)学历的被告在家进行所谓的“教学”。这种毫无章法、缺乏完整课程体系与教育目标的行为,无法衔接未来更为复杂的中学及大学课程,等同于将儿子“永远带离学制”。因此,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合理辩解”,并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

裁定罪名成立后,被告依然我行我素,长达两个月内拒绝作出任何安排儿子复课的行动。由于两名被告屡次故意对抗法律,属于同类案件中最严重的情况,法庭认为单凭罚款已无法反映事态的严重性,必须予以严惩,最终裁判两人监禁3个月。

非 Band 1 不读:单亲母亲案

單親母違反入學令還押候判

案发时48岁的龚丽坤是一名单亲母亲,由于其女儿在派位中未能如愿获派入心仪的“第一组别”(传统意义上的顶尖名校)中学,便将女儿锁在身边,连续两年绝对禁止女儿踏足校园。

在长达两年的辍学期间,教育局缺课组的社工与督学多番登门斡旋,尝试安排其他三间不同类别的中学供其选择。但被告陷入了偏执之中,坚持其女儿“此生只可以入读第一组别的学校”,否则宁可其永不上学。由于长期劝导无效,教育局最终向其发出入学令,并在其无视命令后提出刑事检控。被告随后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入学令罪名成立。

在法庭聆讯中,被告展现出了极度神经质的一面。感化官在庭上宣读关于其家庭背景与心理状态的感化报告时,被告当庭发飙,大声指责这份对她不利的背景报告全是社会福利署职员凭空“幻想”出来的捏造之词,宣称社会福利署是在幕后操控、蓄意陷害她的黑手。被告不依不饶,声称自己并非不想让女儿上学,只是坚持要教育局“履行责任”,协助她女儿“合法”入读心仪的名校。

被告的表现除了导致罪名成立之外,裁判官当庭宣布,暂时剥夺被告的监护权,其受害的女儿需由保良局(香港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慈善及社会福利机构之一)全面接管照顾,确保其人身安全与基本福祉得到保障。裁判官在将其收押前,语重心长地提醒被告:“教育署已经提供了三间学校给你女儿,希望你在监房还押的这段时间里,能在一个冷静的环境中仔细想清楚,到底让女儿就读哪一间。”

疏忽照顾导致的辍学

11歲兒兩年上學74天單親母違入學令判緩刑

被告是一名时年52岁的无业单亲母亲,自1998年起便长期依赖领取政府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维持生计。她的丈夫多年前已去世,留下她作为11岁儿子的唯一法定监护人。男童原本就读于位于新界贫穷人口较密集的天水围区的一间小学。在2015及2016两个完整的学年内(合共约400个上课日),该男童只去上了74天学;在2016学年,全年仅回校上课了区区两天。

母亲声称儿子在学校曾经被老师责骂,自此心理受创,产生了强烈的抗拒情绪,死活不肯再踏进校门,而她对此束手无策。教育局职员曾多次发出严厉的口头及书面警告,并最终在2017年11月正式发出入学令,但被告四处躲藏,避而不见,导致男童依然游荡在校园之外。社工在三次突击家访中,均发现年仅十一岁的男童被反锁独留家中;警方更曾在街头巡逻时,发现该男童独自一人在球场踢球至深夜,耗费数小时才最终联系上被告。医疗记录还显示,男童在辍学期间因心理压力过大,甚至出现过自残行为。被告最终在2018年2月被警方正式拘捕。

在法庭上,这名母亲对一项“不遵守入学令”及四项“对所看管儿童忽略罪”供认不讳。主审裁判官在权衡法理与人情后,作出了具社会福利色彩的量刑裁决,判处被告罚款1,000港元及入狱14天,但将监禁刑期缓刑两年执行。

二、可能的方案

(一)在港通过医疗证明休学

第一种解决方案是在香港本地寻找医院出具“不适合上学”的长期或永久性健康证明,从而合法获得强制教育的豁免。然而,经查阅香港医务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发布的精神健康政策,暂认为此路径可行性不高。

现代精神医学与香港的公共医疗政策均不支持将患有抑郁症的青少年隔离于教育体系之外。根据香港医务卫生局的《精神健康检讨报告》,儿童及青少年的精神健康是整体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患有精神健康问题(如抑郁症、焦虑症等)的青少年若脱离教育系统,将导致严重的社会适应不良和学业失败。

核心观点

详细说明

原文支持

学校被视为康复的核心平台

学校不只是教育场所,更是提供介入服务的基本环境。将青少年隔离于教育体系之外,与报告提出的 "校本支援" 原则背道而驰。

2.3.44:"要持续支援有精神健康问题的儿童,仍需要跨专业和跨界别的协作,以及社区和学校的支持。"
2.4.13(第二层):"学校是儿童和青年人逗留时间最长的地方,也是提供第二层介入服务的基本平台。…… 协助儿童和青少年逐渐回复正常发展。"

预防 "辍学" 被视为优先任务

报告将 "辍学 / 离校" 定义为高风险因素,认为这会恶化病情并导致社会功能丧失。这直接支持了不应将其 "永久性隔离" 的观点。

2.3.46:"离校的青少年是患上精神病的高风险组别。…… 我们必须落实机制,及早识别这些青少年…… 以免他们的病情恶化,进一步损害身体机能,导致失去求学/工作能力。"
2.5.2:"单靠医疗方面的介入,不能令有精神健康问题的儿童和青少年回复正常发展。…… 作为把关者,学校教师…… 应主动识别有关个案,及早提供介入服务。"

即便是最严重的个案,目标也是 "重新融入社会"

报告指出,即便是需要住院或专科介入的 "第三层" 患者,医疗与教育界别的合作也是为了帮助他们 "重返校园"。

2.4.10:"为协助儿童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社区的复康及长期服务、学校持续提供的学习支援…… 也同样重要。"
2.18(第三层):"协助有精神病的学生重返校园及适应校园生活。学校提供的辅导服务和额外资源,可与医疗服务互相补足。"

强调社会参与对建立 "抗逆力" 的必要性

报告认为,参与学校和社区活动是预防精神障碍恶化的 "防御因素",隔离则会消除这些保护力量。

2.3.40:"鼓励家长与子女、教师与学生建立良好关系,向儿童和青少年推广运动、健康生活模式…… 参与有意义的学校及社区活动…… 有助他们建立抗逆能力。"

香港医院管理局下辖的精神科专科诊所以及针对青少年的“思觉失调早期评估服务(E.A.S.Y.)”,其治疗的最终目的均是“社区复健(Community Rehabilitation)”与“融合”。精神疾病(即使是重度抑郁症)在临床上被视为可通过药物、心理治疗和环境调适进行干预的情绪障碍。因此,香港公立医院或合资格的私立精神科执业医生,基于其职业操守与医学准则, 对于为一名13岁的未成年人开具长期不能接受教育的证明的态度,可能比较慎重,更可能根据治疗需要,开具为期数周或数月的病假纸。

然而,即使是通过病假证明长期请假,就本案例的情况而言,也不是最佳的方案,因为将触发香港政府为应对学生自杀潮而设立的“三层校本应急机制”。这一机制的初衷是及早识别、支援高自杀风险的学生,但会带来隐私泄露的问题。

应急机制层级

介入行动

隐私暴露风险

第一层:校内跨专业团队介入

学校将成立由校长、辅导主任、驻校社工及校本教育心理学家组成的跨学科团队。学校必须主动接触学生并进行自杀风险的初步评估问卷。

高。学校核心管理层及外聘的辅导人员将全面掌握孩子的重度抑郁症病史。在保密意识参差不齐的教职员工群体中,孩子的精神状态以及家庭情况极易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甚至被流传至网络。

第二层:校外支援网络介入

若学校认定个案超出其处理能力(长期休学且病情无好转),将启动“校外支援网络”,社会福利署统筹的NGO、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的注册社工将直接介入家庭。

极高。大量的非校内体制人员(外部社工、政府外判人员)将获得以访谈、辅导为由接触家属和患儿的法定权利。住址、家庭内部关系等隐私将登记在社会福利署的系统中。

第三层:医疗转介与精神科专科直通

校长可直接将具有严重精神健康需求的学生转介至医院管理局辖下的精神科专科门诊(优先排期跟进)。

危险。公立医疗系统的病历记录虽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护,但跨部门的治疗讨论意味着医护人员、教育官员和学校代表将共同讨孩子的病情,知情面继续扩大 。

教育局发布的《認識及幫助有精神病患的學生》明确要求,学校应为这些学生提供包容的环境、灵活的上课时间表以及安静的休息空间,以“帮助学生重建学校生活”。在此政策导向下,教育局和学校的目标都是催促和协助复学。香港完善的社工、福利体系,在这一特殊情况下反而成了束缚。若希望在香港体制内利用医疗理由长期豁免学业,必然会引来一轮又一轮级别越来越高的社工探访与行政施压。即便社工及学校教职工都足够通情达理,由于在介入过程中必然会接触到大量的隐私信息,对于具有知名度的家庭而言,会成为很大的隐患。

(二)内地挂靠学籍

第二种设想是将学籍挂靠在内地(如深圳)的私立或国际学校,而孩子实际在家中休养。这种方案理论上可行,但需和学校沟通。

和香港类似地,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同样规定了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保证其按时入学的法定义务。近年来虽然在加强这方面的管控,但力度远不及香港。并且,可解释空间也相当大,原因在于社会比较缺乏针对缺课、精神状况不佳的儿童的帮助,照顾的责任完全落在家长身上。有医疗证明的情况下,长期在家休养并不困难,更不太可能引发查处。

如果计划在深圳就读公立学校,依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圳针对非本市户籍(含港澳籍)子女实施“积分就近入学”制度。符合条件者(6岁以上,父母持深圳居住证、居住+社保各满1年)可向居住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学位。若不符合,就需通过积分竞争学位,或就读港澳子弟学校/班。

国际学校的选择则更多。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儿童可以入学纯外籍的国际学校,如贝赛思、蛇口国际,但此类学校往往以精英教育著称,学业压力和管控并不宽松若放低要求,可以考虑民办/双语国际学校。在内地,学籍不等于必须每天到校,但学校有管理义务。这方面,民办的国际学校有较大的自主权,长期不出勤的情况能提供合理解释即可。

这一方案基本不可能违反香港的法律。原因在于,香港的《教育条例》要求家长必须确保子女“接受教育”,但并不强制在香港本地上学。如果孩子不在香港学校注册,香港教育局原则上不会主动追踪境外就读情况(除非是深港跨境通勤,或受到举报)。学校录取后,应正式向香港学校递交退学申请并通知教育局(避免“双重注册”)。同时可向教育局说明前往深圳就学的情况,以免被误报缺课。如果还有这方面顾虑,可以适当留存孩子居家期间的学习记录,配合医疗证明,以防政府后续开展家访。

当然,难免有隐私保护方面的顾虑。在深圳的国际学校上学,势必需要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但通过协商,或许能将知情人士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并让孩子以英文名注册。不少深圳的国际学校有过接待希望保护隐私的孩子的经验,基本的职业素养、保密意识总体还是具备的。

(三)海外全日制线上学校

新冠疫情后,全日制线上国际学校在英美体系内日渐成熟。这些学校是正规的注册学校,只是授课模式为100%线上。例如位于英国伦敦的 iBOS (International British Online School)或 _Cambridge Home School Online_,均获得了英国教育部(DfE,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的正式注册与认证,并提供受全球认可的IGCSE和A-Level课程 。美国的 Crimson Global AcademyPrisma 等同样具备正规办学资质。它们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与实体学校的通知书在法律效力上完全等同。

这些线上学校的创立初衷,就是服务于需要不断变换位置的家庭、外派高管子女,以及因各种原因无法适应传统校园环境的学生。因此,学校 允许并合法接受学生在世界任何角落(包括香港或中国内地家中)登录学习,不存在空挂学籍的瑕疵,办学协议本就豁免了物理出勤。

并且,英美教育体系对青少年精神健康问题有着深刻的理解,专门创造了“基于情绪的学校回避(Emotionally Based School Avoidance, EBSA)”这一概念来定义因抑郁或严重焦虑而无法前往实体学校的儿童。在申请此类线上学校时,教育顾问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在线关怀。部分顶尖线上学校(如Prisma或部分英国体系学校)提供录播课程体系。孩子可以在状态良好时自行观看课程,无需强制开启摄像头。换言之,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精神状态决定是否学习以及学习的程度。

这一方案的好处是,整个教育体系的行政主体远在英国或美国,隐私泄露的风险很低。由于无面授要求,孩子可以全程使用英文名或化名进行日常学习互动,绝大多数同学和授课教师根本不会知道其真实身份及其父母背景。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可能会被教育局认定为homeschool的一种,家长需按照在家教育准备好相应的记录。

(四)在香港Homeschool

尽管有前文所述的缺课组反复的家访工作,但就公开信息来看, 如果家长能够出示医疗证据,保持冷静,并以理性的态度展示给孩子准备的在家的教育计划,督学通常会采取妥协。香港教育局在2019年的记录显示,全港共有10宗已登记的在家教学个案,而其他非正式渠道的数据显示,这一数字实际可能在150至200人之间。立法会就在家上学的问题做过专门的回复,称不会一概禁止在家开展教育。因此,保持孩子在港居留,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在家上学,可能是一种可行的方案。

抑郁症往往伴随着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力下降,以及由于药物副作用引起的疲劳、反应迟缓,且情绪状态具有明显的波动性。家教教育的最大优势在于可以实施定制化的学习安排,这与教育局在手册中建议学校采取的策略相似。若在家开展教育,家长可以先从学生最感兴趣、压力最小的活动开始,例如阅读小说、绘画或简单的手工,逐步过渡到核心学术科目。

由于教育局会定期(通常是半年或一年一次)进行家访,家长需留存记录以证明教育的有效性,需至少包括:

  1. 教学计划书:明确的学习目标、选用的教材(如英国IGCSE教材、可汗学院在线资源等)。
  2. 日常作业与作品集:不仅限于试卷,还应包括孩子的画作、日记、手工作品、在线课程的完成证书等。
  3. 社交活动记录:这是教育局最关心的部分。家长应记录孩子参加的社交活动,如参加兴趣班、教会活动,甚至是与邻居小孩的定期聚会,并辅以照片证明。
  4. 医疗报告:定期由私家精神科医生或临床心理学家出具的病情评估,证明在家学习对改善其情绪状态有正面作用。

在家教育的好处是,仍然可以报名参加DSE。并且,抑郁症学童可以申请“特别考试安排”(SEA),香港考评局(HKEAA)承认抑郁症及其他精神疾病为特殊教育需要的一种。考生须提交由精神科医生或临床心理学家填写的评估报告,证明病情会影响考生的应考能力(如药物导致的嗜睡或焦虑引发的反应迟缓)。如果特殊考试安排获批,将可能获得25%的额外考试时间,允许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短暂休息。如果病情带来了语言交流能力的下降,还可以豁免口试部分。

当然,也有一部分在港的homeschool家庭放弃了香港的高等教育,转而报考IGCSE(国际普通中学教育文凭)。Wolsey Hall Oxford 等在线学校为香港家庭提供了完整的远程教育方案。这类机构拥有经验丰富的导师和助教,并专门设有针对特殊学习需要的支持团队,能够提供一对一的在线辅导,协助焦虑或抑郁的学生学习知识。

并且,香港已经有多个非政府组织在为居家学习的孩子提供帮助,例如:

机构名称

内容

香港小童群益会与“携晴计划”

“携晴计划”(Project B.R.I.G.H.T)是一个专门针对因情绪问题暂时休学的青少年的支持项目。该计划的核心理念是提供“另类学习路径”,通过体验式学习和兴趣导向的项目,帮助学生重建信心。

香港在家上学协会(HSA)

由赖美琪博士创立的香港在家上学协会是一个倡导教育选择权的团体。HSA提出的“RISE”核心概念——韧性(Resilience)、正直(Integrity)、服务(Service)、赋能(Empowerment),旨在为那些在主流体制中感到失落的学童提供一个充满关爱和支持的社群环境。

上文提到的“香港在家上学协会”于2025年9月发布过一个[成功转到homeschool的案例](https://www.hsa.hk/post/%E5%BE%9E%E4%B8%BB%E6%B5%81%E5%AD%B8%E6%A0%A1%E9%81%8E%E6%B8%A1%E5%88%B0%E5%9C%A8%E5%AE%B6%E6%95%99%E8%82%B2%EF%BC%9A%E8%B3%B4%E7%BE%8E%E7%90%AA%E5%8D%9A%E5%A3%AB-%E6%AF%8D%E8%A6%AA-%E8%88%87paris-%E5%A5%B3%E5%85%92-%E7%9A%84%E7%B6%93%E9%A9%97-1)。具体来说,分为两部分的工作。

其一,办理退学和行政手续。 家长需要向孩子目前就读的学校提出退学,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填写《退学申请表》。

填写后,家长可以通过信件或电邮直接联络教育局,要求对孩子进行在家施教的评估。同时,学校也会将退学情况通报给教育局。当然,在办理退学时,家长通常会面临学校老师和社工的多重劝阻。教育局目前的官方立场是“不鼓励”在家施教,因此家长需要立场坚定。

其二,需应对教育局的家访与评估。退学约一个月后,教育局会发信通知进行家访。由于香港有6岁至15岁的强制教育规定,教育局有责任确保孩子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家访时,家长必须基于事实清楚说明为何选择在家上学(例如:孩子在家学习效率更高、情绪更稳定,或者有不适合返校的特殊原因)。在这一过程中,需向教育局主任展示孩子日常的学习进度和每日功课、孩子参与社交活动的证明等。

正如前文所说,香港行政机关并不鼓励在家教育孩子。协会对此亦作出了特别提示,教育局人员在探访时通常会表达政策立场,强调“学校是最佳学习场所”并试图劝阻。家长无需惊慌,只需平和、理性地展示孩子的学习成果即可。

如果成功,教育局会安排每半年一次、每次约一小时的家访,持续追踪学生的学习与社交情况。这种定期的家访和评估会一直持续到孩子年满15岁,即香港九年免费及普及强制教育结束为止。


附:海外在线全日制学校摘录

对几家常见的海外在线全日制学校评估如下表所示。

学校

合规性

灵活性

心理友好

综合推荐

Wolsey Hall Oxford

⭐⭐⭐⭐

⭐⭐⭐⭐⭐

⭐⭐⭐⭐⭐

⭐⭐⭐⭐⭐

Laurel Springs School

⭐⭐⭐⭐⭐

⭐⭐⭐⭐

⭐⭐⭐⭐

⭐⭐⭐⭐⭐

K12 Private Academy

⭐⭐⭐⭐⭐

⭐⭐⭐

⭐⭐

⭐⭐⭐⭐

King's InterHigh

⭐⭐⭐⭐⭐

⭐⭐⭐

⭐⭐⭐

⭐⭐⭐⭐

Nisai Learning

⭐⭐

⭐⭐⭐

⭐⭐⭐⭐

⭐⭐⭐

Crimson Global Academy

⭐⭐⭐⭐⭐

⭐⭐

⭐⭐

⭐⭐⭐

Study Mind

⭐⭐

⭐⭐⭐

⭐⭐⭐

⭐⭐

针对其中合规性较高、更可能令香港政府满意的学校介绍如下:

King’s Inter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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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页面:https://kingsinterhigh.co.uk/contact/

King’s InterHigh 是英国较早成立、规模较大的在线学校之一,隶属于 Inspired Education Group。该校提供完整的英国课程体系,学生入学后可衔接 IGCSE 和 A-Level,并提供在线 IB 文凭课程(IBDP),整体路径清晰且国际认可度较高。

从公开信息来看,King’s InterHigh 的优势在于其 时区适配性与相对灵活的参与机制。学校设有面向亚洲学生的课程安排(有专门的东南亚时间表),课程时间匹配香港学生的日常作息,避免昼夜节律紊乱对心理状态造成进一步影响。

在减压机制方面,学校提供一定的个性化支持措施,家长可申请课堂参与调整(如降低被随机点名发言的频率,允许通过文字互动参与)。在学生状态不稳定时,可减少同步课堂参与比例,更多通过录播课程完成学习,亦可在一定范围内调整课程负荷。不过,完全不参与直播课程可能需要个别审批。

作为老牌在线学校,King’s InterHigh 配有专门的特殊需求教育团队,其官网也承诺“几乎能满足任何孩子的定制化需求”,比较适合仍希望保留基本学习结构,但需要降低课堂压力与社交刺激的学生。

Crimson Global Academy (C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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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页面:https://www.crimsonglobalacademy.school/us/talk-to-us/

Crimson Global Academy 是一所获得多重国际认证的在线私立学校,以其师资力量著称。学校教师多来自顶尖高校,整体教学质量处于在线教育领域的较高水平。

该校在招生上强调能力导向,而不按照年龄划分,学生可根据学科能力选择不同难度课程。因心理健康原因导致学习节奏波动的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课。

在教学模式上,CGA 提供多种路径:

  • 小班直播课程(通常为10–12人)
  • Da Vinci 计划(一对一教学)
  • Flex 模式(以录播学习为主,仅需定期与导师沟通进度)

其中,Flex 模式具备较高的时间灵活性,适合无法维持固定学习节奏的学生。

学校设有融合教育负责人(SENDCo),可根据学生情况制定个性化学习安排,与家长及心理咨询师协作。

总体而言,CGA 更适合 需要高度个性化支持、甚至一对一教学环境,同时仍有一定学术能力和学习意愿的学生。

Wolsey Hall Oxford【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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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页面:https://wolseyhalloxford.org.uk/contact-us

Wolsey Hall Oxford 成立于1894年,是剑桥国际认证的优质在线教育机构。对于有“拒学症”(School Phobia/Refusal)或深陷重度抑郁、连面对屏幕上的虚拟同学都会感到恐惧的学生而言,Wolsey Hall 提供了一种尽量“去机构化”的教育体验,降低学生对“学校”的存在的感知,专注于个人的发展和疗养。

Wolsey Hall 没有任何需要强制出席的直播课程,也没有任何固定的时间表。学生全程通过一个在线学习平台获取阅读材料、视频讲解和作业要求,并完全自行决定学业的推进速度。每一位入学的学童都会被分配一位 学生进度经理(Student Progress Manager, SPM)。SPM 不是负责传授知识的老师,而是学生的私人学业管家和情感支持者。他们会定期与学生及家长沟通,温和地鼓励学生,并根据学生近期的心理状态动态调整作业提交的截止日期。

特别地,该校针对香港DSE提供专门的服务,该校官网明确指出:“在香港,在家教育是合法的,但需要先向教育局提供书面申请并获得许可。”从该页面来看,Wolsey Hall 有过相当数量的香港学生成功从线下的公立学校转至该校接受线上教育。

Laurel Springs School【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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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页面:https://laurelsprings.com/admissions/

Laurel Springs School 是一所获得 WASC 认证的美国在线私立学校,提供完整的 K–12 全日制课程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高的认可度。该校长期服务于职业运动员、演员及特殊情况学生,因此在“非传统学习路径”方面具有成熟经验。

从公开信息来看,Laurel Springs 最大的优势在于其极高的灵活性。 学生无需参与固定时间的直播课程,可以根据自身状态自由安排学习进度。如有需要,学校允许延长作业的截止时间,降低课程的负荷,甚至根据学生状态暂停或放缓学习节奏,一切以学生的个人需求优先。

每位学生会被分配一名学术顾问(Academic Advisor),用于跟进整体进度并提供必要支持,但不会进行太多干预,而会尽可能地降低存在感。

K12 Private Acade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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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页面:https://www.k12.com/enrollment/

K12 Private Academy 隶属于 Stride Inc.,是美国规模最大的在线教育机构之一,提供标准化的全日制在线私校课程,覆盖 K–12 全阶段。该校的核心特点在于其 体系成熟与合规性极强。作为大型教育平台,其课程结构、评估体系及学籍管理均高度标准化,能够提供完整的在读证明与成绩记录,在对外解释(如向香港监管机构说明)时具备较强说服力。

在灵活性方面,K12 的学生可以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可调整课程进度,家长可深度参与学习管理。但需要注意的是,K12 本质上属于标准的学校,只不过没有物理的场所,心理健康支持主要依赖家庭,学校只做辅助工作,倾向于不主动提供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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